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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地價合理調整,公平課稅全民受益

公告地價依法每3年隨地價動態調整,為辦理105年公告地價,內政部前於104年8月28日召集「改進105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方式」會議結論建議各地方政府以不低於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。由於近年不動產價格上漲情形明顯,臺北市103年至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漲幅為33.07%,經臺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考量各項因素後評定105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.38%,其漲幅低於全國平均,並為六都中地價調幅最緩的直轄市。

另為使公告地價更公平真實反映實際發展與地價變動,北市近年辦理地價作業積極促使地價區段細緻化,105年地價區段數增加為4,155個,累計近3年共增加416個地價區段,增加率為全國之冠,以合理反映區域地價水準差異,符合公平課稅原則。

自用稅額影響小 量能課稅效益大

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分析表示,最新105年調整後公告地價僅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1/4,私有土地尚得以其80%申報地價,故地價稅基實際僅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1/5。

地政局針對公告地價調整影響進行分析,在全市約88萬地價稅課稅戶中,屬於自用住宅用地戶占比約56%,依中央所訂適用較低之自用住宅稅率2‰,105年平均每戶每年增加稅額1千餘元,從總自用住宅戶繳納稅額占全市地價稅總額不到9%可知,地價稅負擔對多數自用住宅戶衝擊有限。

至於非自用住宅用地部分,依中央稅率規定則適用第一級基本稅率10‰,地價稅額平均增加約5千餘元;而針對高地價之大地主則適用第二級15‰至第六級55‰之累進稅率,雖其戶數僅占總課稅戶數不到0.5%,然其稅額貢獻比例則占全市地價稅總額超過50%。實乃基於非自用住宅用地多具有營收性質,為符合量能課稅之原則故採行累進稅率所致。

配套措施同步啟動 策進方向與時俱進

為減緩本市105年公告地價調整之衝擊及研議土地稅制改革,公告後地政局即召開「公告土地現值、公告地價與房地稅制研商座談會」廣邀各界代表,商議地價調整可能之衝擊影響及配套措施,經綜整各界共識提出具體建議與作為,包括「減緩現行稅制衝擊」、「整併各類地價查估方式」、「縮短公告地價調整頻率」、「推動土地價稅分離制度」、「授權同時委責」等五大制度變革建議結論,並函請各權責機關積極研處,以減緩衝擊。

在地上權及公地租金部分,本府財政局業於105年6月15日及7月1日分別修訂「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」及「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」,國有財產署亦於9月22日修訂「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」,設定相關租金漲幅上限及優惠規定等,以降低投資人不確定之風險及公有土地租金調漲影響。

此外為賦予地價稅制與時俱進及更具彈性,在稅基部分內政部已提案修正公告地價調整頻率,將現行每3年修正為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為原則,俾即時反應地價動態,避免1次調整幅度過大造成衝擊;在稅率部分亦將由本府財政局建議中央適度修法給予彈性租稅減免,以合理保障自住需求、適時扶助產業發展。

健全地方財政 打造宜居城市

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指出,本市105年公告地價配合中央合理土地稅基政策,並秉持公開、公平、合理、必要之原則辦理,反映近3年地價動態漲幅為30.38%,低於六都及全國平均,雖然本次平均調幅較以往大,但對自住民眾地價稅稅額增加之影響相對有限。另依內政部「105年公告地價隨市價動態調整之必要性」說帖,公告地價合理反映土地市價變動情形,不但符合稅賦公平,也有助於抑制不動產投機,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及實現土地正義,也有助於健全地方財政收入,符合地利共享精神。

北市105年公告地價之調整主要考量租稅公平及民眾負擔,期能促進土地稅基合理及公平,至調升後所帶來之土地稅增額,市府將積極投入各項市政建設及支援重大政策,打造宜居城市,邁向公益社會,除積極提升本市財政自償能力,也冀望勿債留子孫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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